国家药典委员会官方网站。
主要职责
(一)组织编制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(以下简称《中国药典》)及其增补本。
(二)组织制定与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药用辅料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。
(三)参与《中国药典》和国家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。
(四)负责《中国药典》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宣传培训与技术咨询。
(五)参与拟订药品、药用辅料、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的管理制度,建立和完善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及相关工作机制。
(六)组织开展药品标准化战略、药品标准管理政策和技术法规研究,承担药品医学临床信息的分析评估工作
(七)开展药品标准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,参与国际药品标准适用性认证合作活动和国际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(八)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。
(九)负责组织《中国药典》配套丛书以及《中国药品标准》等刊物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。
(十)根据《药典委员会章程》,负责药典委员会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服务保障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